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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笑话对方笑死犯罪吗,讲笑话笑死人了算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4-09-12 07:51:15 讲笑话 0次 作者:04笑话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讲笑话对方笑死犯罪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讲笑话对方笑死犯罪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讲笑话引发别人笑,如果别人笑死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先说法律责任,对个人而言包含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来说是由合同和侵权引起的:侵权是不可能的,讲笑话不侵犯对方的任何权利(不绝对,例外见刑事责任部分的分析)。合同的话就看你有没有和他签订关于讲笑话和死亡有关的协议,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生命权是不能自己处分的。刑事责任部分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的,在一般认知下讲笑话是不可能致人伤亡的,不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便产生这种结果讲笑话只能是死亡的间接原因而非直接原因,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例外情况是你明知对方不能笑一笑就会死,你还让他哈哈哈,那你就要负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附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讲笑话对方笑死犯罪吗,讲笑话笑死人了算犯罪吗


1、负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不能笑,一笑就会死,明知此情况的,还要给他讲笑话,让他笑死,这样就是触犯刑法,有故意杀人之嫌,要承担刑事责任。

2、不负法律责任,但要有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有人不能笑,一笑就会死,不知道此情况的,给他讲笑话,他笑死来了,虽然不存在故意,但其死与讲笑话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现在那么多打着招学员骗钱割韭菜的人,可以起诉他们么?

只有傻子才会上当受骗!首先自己心甘情愿的去学习,自己想一步登天,能够怪谁?如果老师能够成功,就不会教学生了!难道老师不想搞独家经营吗?这一点道理都不懂,还想做自媒体,笑死人。

如何界定刑事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定和区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的民、刑事案件交叉出现,“难舍难分”,在日常生活中诈骗行为越来越常见,手段五花六门,主要表现为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在具体的经济交往活动中,诈骗罪与民事欺诈都具备一定的欺骗性,均损害了市场经济公平和诚信的基本原则,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存在诸多相同之处,但它们毕竟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也存在很大区别。如果两者之间区分不恰当,是充分维护当事人权利的前提和关键和关系到司法公正。因此,如何客观正确区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一、诈骗罪

1、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虽有欺骗手段并追求某些非法利益,但是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不构成诈骗罪。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不成立诈骗罪。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民事欺诈

1、概念:

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识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构成条件

(1)有具体的欺诈行为。

A、要求欺诈人有意思表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不属欺诈。

B、欺诈的具体表现行为有:欺诈人捏造虚假的事实、隐藏真实的事实、歪曲真实的事实。

C、不作为也可以构成欺诈,前提是不作者负有告知的义务。

(2)欺诈人主观心理要件为故意:

A、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

B、使相对人基于错误而作的意思表示的故意。

(3)受欺诈方作出意思表示。

A、欺诈方有故意行为,使受欺诈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使受欺诈方作出意思表示,受欺诈方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则欺诈不成立。

B、如果受欺诈方作出了意思表示,欺诈人是否通过欺诈获得利益,或使受欺诈方受有损失,对欺诈的构成不产生任何影响。

(4)受欺诈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A、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基于欺诈作出的错误行为。

B、如果欺诈方有欺诈行为,但是相对人并没有陷入错误认识,则不构成欺诈。

3、例外情况

(1)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或无效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讲笑话对方笑死犯罪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讲笑话对方笑死犯罪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